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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記者信用卡代償 何淼玲
  通訊員 陸義
  【判決結果】
  湘鄉市一無業市民李某買回兩個工藝鼎,然後用黃泥巴塗滿鼎身,冒充“古董”賣給他人獲取16萬元暴利。12月3日,湘鄉市人票貼民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。
  【案情回放】
  2011年2月,家住湘鄉市新湘路壕塘社區的李某,花8000元從安徽蚌埠市一古玩城買回兩個工藝鼎,回來後用黃泥巴塗滿鼎身,使其看起來更像“古董”景觀設計。家住湘鄉市潭市鎮的易某是個古玩愛好者,聽李某說這兩個鼎都是從地下挖出來的古物,便信以為真,以16萬元買下。李某將這16萬元供自己揮霍和還高利貸。2011年5月,意識到被騙的易某向公安機關報案,但此時李某已不知去向。李某被列入網上追逃對象。今年6月底,他在長沙乘火車時被公安機關抓獲。
  【法官說法】
  審理此案的法官易軍湘說,詐騙罪是借款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,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。《刑法》第266條規定:“ 詐騙公私財物,數額較大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並處或者單處罰金;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並處罰金”。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,屬於“數額巨大”。本案中,李某的行為構成詐騙罪,依法應受刑事處罰。
  【溫馨提示】
  古玩市場貓膩多,謹防受騙。 機車借款 (原標題:贗品冒充古董出售被判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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